Article 2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物业服务与养老、托幼、托育等社区生活服务相结合,推动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人为业主提供家政、购物、配送、社区食堂等服务和便利。

物业服务人提供前款规定服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