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应当将市政公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运行和维护管理费用纳入本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

非市政公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由其所有权人或者经营权人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