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停居留许可审批流程,为引进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提供签证、落户、医疗、社保、税收、住房等工作、生活方面的便利服务。

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外国高端人才的工作许可,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引进外国专业人才的工作许可,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条件的限制。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