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经营者应当根据核准的公共汽车线路开行或者调整方案,及时设置、调整公共汽车站牌信息。

公共汽车站牌应当标明线路编号、首末班时间、高峰平峰段行车间隔时间、所在站点和沿途停靠站点的名称、开往方向、票价、实时公交信息查询二维码、交通服务热线等便民提示内容,并保持清晰、完好。运营班次间隔在三十分钟以上的线路,还应当标明每一班次车辆途经所在站点的时间。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