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要求的其他审计结果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审计机关。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