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维护管理责任:
(一)建立健全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配备相应的维护人员,做好人员培训;
(三)对海绵城市设施进行登记,对隐蔽建设和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进行标识;
(四)开展日常监测、巡查、养护和维修,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海绵城市维护管理规定的其他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