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移交运行维护单位。未完成移交的,建设单位是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

政府性投资的市政道路、绿地、广场等海绵城市设施,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负责运行维护。

公共建筑、商业楼宇、住宅小区、工业厂区的海绵城市设施,由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运行维护。

运行维护责任不明确的,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确定运行维护责任人。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