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应当通过开设生态环境教育节目、栏目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生态环境主题教育。

鼓励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公众号、微博、小程序或者短视频平台等向公众开展生态环境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