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公安机关对实施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制止、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并可以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干预,提供风险评估、心理咨询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