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旗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能源、农牧、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等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