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确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