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学校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

(二)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三)定期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安全管理培训;

(四)定期对学校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学校消除安全隐患;

(五)预防、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六)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指导、协助学校处理安全事故;

(七)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