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家畜家禽疫情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且应当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

接到家畜家禽疫情报告的单位,必须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按要求时限逐级上报。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家畜家禽疫情发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