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家畜家禽疫病监测网络信息化建设,提升家畜家禽疫病检测诊断能力,落实家畜家禽疫病疫情预警制度。
自治州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畜家禽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县(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指导全州开展家畜家禽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家畜家禽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从事家畜家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家畜家禽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无害化处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前款规定依法开展和实施的相关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