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地方性法规议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说明并审议后,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经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由法制委员会统一审查,提出审查情况的报告,经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查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