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公民应当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规定,树立网络文明新风,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发布侮辱、谩骂、诽谤他人的信息及言论;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谣言;
(三)捏造事实,发布、传播破坏国家、地区形象,危害社会发展稳定的信息及言论;
(四)擅自发布、传播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事故、突发性群体事件、社会敏感信息及言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五)发布和传播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