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August 10, 2023
- In force from
- August 1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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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5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3年5月30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Chapter 1总则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本条例;
(三)督促、检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情况;
(四)宣传、表彰、推广先进典型,组织志愿服务和文明行为劝导等活动;
(五)定期评估和通报本条例的实施情况;
(六)其他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县(市)区应当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窗口行业工作人员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Chapter 2文明行为规范
(一)接待办事人员态度冷淡、言语粗鲁;
(二)穿着与机关形象不符的服装;
(三)工作作风松弛散漫,影响机关形象;
(四)在有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不践行救死扶伤社会公德;
(五)鼓动他人或者参与非法上访;
(六)不讲诚信,不执行已出台的政策、不兑现作出的行政承诺。
(一)辱骂、体罚幼儿或者学生;
(二)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者参与社会有偿补课;
(三)接受或者变相向家长及学生索要财物;
(四)向家长及学生推销商品、教辅材料、学习用品,推荐课外辅导机构。
学生应当刻苦学习,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不得辱骂、殴打教职人员和同学。
家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着装、仪表不整,不佩戴相关证件;
(二)敷衍办事人员,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三)冷落、讽刺、辱骂办事人员;
(四)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工作期间迟到、早退、空岗;
(六)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接受财物,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从事、参加营利性活动。
(一)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
(二)侵占父母和其他直系亲属财产;
(三)干涉家庭成员的婚姻自由;
(四)辱骂、殴打、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不讲诚信,以假代真、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二)对外宣传和业务推广中从事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歧视、辱骂、体罚员工;
(四)员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一)发布侮辱、谩骂、诽谤他人的信息及言论;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谣言;
(三)捏造事实,发布、传播破坏国家、地区形象,危害社会发展稳定的信息及言论;
(四)擅自发布、传播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事故、突发性群体事件、社会敏感信息及言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五)发布和传播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
(一)刻划、涂污、损坏景区内文物、景观及旅游设施;
(二)不尊重当地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三)不遵守景区公共秩序,对他人造成影响;
(四)破坏景区环境卫生。
(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强占座位,辱骂或者殴打司机、乘客,携带违禁物品上车;
(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鸣笛、停车和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应急车道;
(三)驾驶人和乘车人向车窗外抛洒物品;
(四)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规定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载人载物;
(五)行人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一)参与色情、赌博、涉毒、封建迷信及其他低俗活动;
(二)违反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三)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附属物;
(四)侵占公共绿地种植农作物,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畜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一)随意倾倒垃圾或者污水,随地吐痰、便溺,违规排放油烟;
(二)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三)随处张贴广告、涂写刻划,占道经营,破坏绿地、树木等公共设施及附属物;
(四)在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平台等空间堆放、吊挂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五)在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六)在公共场所不遵守秩序、衣冠不整、大声喧哗、污言秽语、辱骂他人,不礼让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
(七)携犬出户不束犬链、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一)合理点餐,适量取餐,剩余食物打包;
(二)办理婚丧嫁娶和其他礼仪活动从简用餐;
(三)传播健康文明餐饮文化,不制作、发布、传播宣扬暴饮暴食等浪费行为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节约资源,防止浪费,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等宣传标识标牌,餐前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餐后提示消费者将剩余菜品打包,并提供打包服务。
Chapter 3鼓励与倡导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学雷锋标兵、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优秀志愿者、美德少年等先进典型和先进集体推选活动。
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对职工、成员弘扬雷锋精神等文明行为进行表彰奖励。
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学雷锋标兵、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Chapter 4实施与监督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窗口行业、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或者本单位的特点,制定优质服务标准和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措施,创建文明服务品牌。
Chapter 5法律责任
Chapter 6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