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开展保护传承活动发生的支出。

Local Regulations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