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拟订劳动合同文本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纠正,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