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学校采集未成年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本人及其家长,并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非法使用、公开或者买卖。

学校在奖励、资助、开展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未成年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