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以及山峰所在地县(区、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登山活动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公益性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山峰区域的环境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