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对依法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有关机关擅自作出决定、命令的,常务委员会应当责成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撤销该决定、命令;对相关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对依法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策,有关机关不按规定报告或者不按要求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常务委员会应当责成其限期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