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决议、决定或者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质询等方式加强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对监察委员会贯彻落实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