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查后,应当就批准该法规的决定草案进行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