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公园设施、场地和城镇公共绿地,不得损坏城镇树木、花草及其他绿化设施。

城镇内的古树名木,应当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不得擅自砍伐和挖掘移植。

Local Regulations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4,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