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划定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根据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进行定期巡查。

Local Regulations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