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July 3, 2023
- In force from
- October 1, 2023
- Articles
- 23 articles
(2023年4月25日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3年5月3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本条例所称南海泉域水资源,包括小南海水库和彰武水库水体、南海泉涌水以及水库汇水区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南海泉域水资源实施监督管理;
(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南海泉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用地和矿产资源开采审批以及土地利用的监督管理;
(四)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南海泉域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五)林业部门负责南海泉域水源地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的规划和建设管理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运维服务向村庄延伸,提升以城带乡能力。
市人民政府和林州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依法做好辖区内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
(一)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协助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
(三)巡查管理范围内污染水资源、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行为,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组织开展南海泉域水资源的动态监测;
(五)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其他工作。
对在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级保护区:彰武水库水位线127米、小南海水库水位线160米以下水域;南海泉主泉区河道设计洪水位线以下以及泉水出露区。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彰武水库水位线132.12米、小南海水库水位线179.88米以下水域和陆域;南海泉一级保护区外至河道沿岸及泉水出露区外延20米以内区域。
三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小南海水库、南海泉、彰武水库汇水区。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区具体范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地理界标、警示标志的管理维护,由龙安区人民政府负责。
(一)新建、改建、扩建采石场、粘土砖厂;
(二)建设污染水源的工业废物和其它废物回收、加工场;
(三)建设储存剧毒物品的仓库或者堆栈;
(四)堆放、填埋、倾倒危险废弃物;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一)未经批准修建围堤,筑土拦坝;
(二)新修建墓地;
(三)丢弃、掩埋动物尸体;
(四)水生生物放生;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不符合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发展规划且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围网、网箱和库汊拦坝养殖;
(三)不符合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发展规划且与水利工程管理、水资源保护无关的船舶通行;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水污染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造成水污染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