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和林州市、龙安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范围内的下列工作:
(一)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南海泉域水资源实施监督管理;
(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南海泉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区建设项目用地和矿产资源开采审批以及土地利用的监督管理;
(四)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南海泉域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五)林业部门负责南海泉域水源地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的规划和建设管理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运维服务向村庄延伸,提升以城带乡能力。
市人民政府和林州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依法做好辖区内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