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代表可以通过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网络平台或者使用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
代表可以一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可以联名提出。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领衔代表应当向参加联名的代表介绍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参加联名的代表应当确认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符合其真实意愿。
代表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应当经代表团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通过,并由代表团负责人签署。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