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涉渔“三无”船舶在海上航行、停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船舶,并可以对船舶所有者处船价二倍以下罚款。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三无”船舶在海上航行、停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