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选举、罢免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调整;

(四)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

(五)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六)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八)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九)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十)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

(十一)制定共有部分维护管理办法;

(十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的来源、支付标准;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十四)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