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当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本地区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中小企业。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