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任免案,采用表决器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前从出席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推选两名监票人,对发票、投票、计票进行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任免案时,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但不得另提他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任免案,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