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装防盗设施或者建筑物设置楼体户外广告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高层民用建筑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人员避难逃生设施和配置避难逃生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避难逃生设施和器材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严禁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