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8

In force

食品配送服务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