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和突发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二)成立临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三)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和落实其安全职责;

(四)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措施。

学校委托其他单位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应当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