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由有关执法部门定期进入住宅小区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受理房屋质量问题投诉,监督管理装修过程中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等行为。

城市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搭建建(构)筑物、占用和损坏公共绿化、影响环境卫生、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查处妨碍消防车通行、堵塞疏散通道和破坏消防设施设备等行为。

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无照经营、违规收费、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特种设备等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