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Chapter 5 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Article 45In force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和工作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3Article 4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