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公民应当遵守下列网络文明行为规范:

(一)文明上网,积极参与净化网络环境,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秩序;

(二)使用文明语言,不得以网络发帖、评论等方式攻击、谩骂他人;

(三)保守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不得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四)遵守网络秩序,不得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低俗、暴力、恐怖等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及法律、法规禁止发布和传播的信息;

(五)应当遵守的其他网络文明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