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