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自治机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自治机关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粮食生产,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自治机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