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信用记录、政务失信约束和问责机制。

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推进司法公开,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