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社会信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信用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