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In force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按照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并动态调整;在县域编制总量范围内,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统筹解决人才引进和人员编制问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根据人才类别制定不同职称评价标准,完善基层评价标准,对基层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医院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