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9
In force对于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随申拍”、部门网站等渠道提出意见、建议,或者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接到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予以答复。
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等组织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等,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的监督活动。
新闻单位可以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舆论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