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一个物业服务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人实施物业服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人实施物业服务。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监督和指导,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自行管理物业的账目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等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专业机构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