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
- Issuing authority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April 12, 2023
- In force from
- May 1, 2023
- Articles
- 19 articles
(2022年12月15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3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应当培育广府菜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建立档案及有关数据库;加大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广府菜制作技艺、民风民俗等广府菜文化遗产申报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做好向上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工作。
市人民政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佛山盲公饼、顺德伦教糕、高明濑粉等地方传统特色小吃的挖掘、记录、保护、传承和推广。
鼓励行业协会、院校、企业和个人等对广府菜传统制作技艺、饮食文化、民风民俗、民间传说等广府菜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记录、研究和出版,丰富拓展广府菜文化内涵与外延。
(一)体现广府菜文化传统;
(二)反映本市饮食文化特色;
(三)具有一定手工制作技艺技术,工艺流程相对完整。
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按照规定设立广府菜相关专业学科或者课程,依托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等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定向培养行业人才。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依法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对于技艺精湛、行业影响力较大且积极传承弘扬广府菜文化的高技能人才,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按照规定支持其设立工作室,并提供政策扶持。
支持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产品认证等。
对“佛山柱侯鸡”“顺德鱼生”等已经列入广府菜名菜名录的菜品,应当建立菜谱档案。以文字、图片、音视频或其组合方式记录菜品原材料、辅助配料、菜系品相、制作流程、菜系特点、营养成分、文化特色、申报单位、代表性名师、名厨等内容。
支持餐饮企业打造广府菜自主品牌,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注册广府菜集体商标,完善广府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有关市场主体提供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政务服务,指导广府菜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支持有条件的广府菜菜品及其原辅材料以地区特定地理名称申报地理标志。
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建立健全广府菜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充分发挥美食集聚区的带动效应,推动广府菜产业与农业生产、食品加工、餐饮零售、旅游休闲、健康养生等产业联动发展。
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创办优质广府菜食材供应基地。以广府菜名店、名菜、名点为龙头,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供应基地建设,强化全链条监管,提供绿色优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溯源的食材。
鼓励和支持餐饮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推动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发展餐饮新业态。
鼓励和支持餐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开发网上营销、在线订餐、电子支付、美食鉴赏、顾客点评等服务功能,发展外卖和外送服务模式,实现餐饮服务的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
鼓励广府菜产业人才设立市场主体,并依法享受法律法规以及《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
鼓励餐饮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开发乡村振兴项目,对接市场用工需求,开展定向就业帮扶,面向对口帮扶地区加强“粤菜师傅”技能培训和产业协作。
学校应当为广府菜文化进校园提供便利,增强学生对广府菜文化的了解。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广府菜文化列为学校课程的教学内容。
鼓励建设广府菜文化博物馆、展示馆、体验中心,并举办专题展览。鼓励企业结合美食集聚区、酒店和景区建设,配套建设广府菜文化展示场所。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广府菜名厨评选活动,支持本市行业协会、餐饮企业组织或参与各类厨艺技能比赛,促进广府菜文化和产业的融合与发展。
鼓励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和院校赴市外、境外参加菜品展销、文化论坛、技能竞赛等活动,展示广府菜文化和烹饪技艺,促进广府菜文化宣传与交流,提升广府菜的知名度。
鼓励本市餐饮企业与市外企业采取合作经营、特许经营、培训人才等方式,合作推进广府菜产业发展,向市外、境外输出广府菜品牌、人才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