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市、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征集以及评价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核查工作。

引导建设单位、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状况纳入选聘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