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群租房出租人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前款规定的群租房应当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一)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简易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

(二)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和疏散示意图,配置灭火器、应急手电筒、自救呼吸器等灭火逃生器材;

(三)房屋内部分隔采用不燃材料,安装电气线路安全保护装置;

(四)窗户、阳台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栅栏。

本条例所称群租房,是指集中供他人居住,居室达十间以上或者床位达十张以上的出租房屋。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