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塔城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库鲁斯台草原水土保持规划,涵养水源,防治土壤沙化、碱化、盐渍化,并督促落实。

库鲁斯台草原上游喀浪古尔水库、额敏水库、阿克苏水库、哈拉布拉水库、乌什水水库、乌拉斯台水库等中型以上水库,应当按照水资源统一调配原则,按计划下泄水量,确保库鲁斯台草原生态输水水量。

禁止实施任何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饮用水源水量、水质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4, 2022